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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定位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对各类企业提供融资融物服务,主要针对行业有高端制造装备、通讯设备、医疗教育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城市基础设施、通用航空与支线航空设备等大型配套设备。


1)直接租赁(Direct Lease):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


2)售后回租(Sale and Lease-back ):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3)转租赁(Sublease ):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4)杠杆租赁(Leveraged Lease) :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无追索权贷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种融资租赁业务,


5)委托租赁(Entrusted Trust ):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6)联合租赁(Syndicated Lease) :联合租赁业务是租赁公司借鉴银团贷款(Syndicated loan)的制度安排,利用直接租赁或回租的原理,由两家以上的租赁公司共同为一个承租人或项目进行的具有银团性质的融资租赁业务(也叫“银团租赁”),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模式: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 、厂商租赁(Captive Lease)、项目租赁(Project Lease)、风险租赁(venture leasing)、附条件租赁(Conditional lease)、产业链租赁(Chain lease)、保税租赁(Bonded lease)、跨境租赁(Cross-border Lease)等创新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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